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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全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督查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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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10 11:05:20 打印 字号: | |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全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督查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精神和省法院党组书记、王树江院长视察达州法院对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指示精神,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坚决实现95%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5%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符合规范要求,全市法院100%通过第三方评估。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4月至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通过,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长确定。

二、督查组组成人员

成立7个督查小组,由市中院院领导带队包片组成督导组到各基层法院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院执行局牵头,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组成(详见附件督查分组表)。

三、督查方式和内容

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中涉及基层法院的4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59个三级指标、最高法院2017年专项巡查问题清单、最高法院专项巡查四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反馈意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检查卷宗、查看系统、进行询问,电话回访等方式逐一检查,实现工作督导全覆盖、查摆问题无死角、补齐短板无盲区,促进各基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督查主要内容为:执行质效,执行联动及规范化建设,网络司法拍卖、人员配备、装备保障,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执行信息化建设情况,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情况,执行宣传等方面(详见附件问题清单)。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办理情况,采取抽查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方式,详细检查案件流程办理情况。

四、督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市中院开展专项督查,是对各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对标摸底、查摆问题、督导整改,各法院要认真按照督查内容要求,实事求是、不虚报成绩、不遮掩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突出网上检查、随机抽查为主。督查中将对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系统、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等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中对2016年1月1日后执结的案件按照案号顺序、时间顺序逐月逐件查阅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抽查承办人、回访当事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斗硬追责。督查将对照下发的问题清单,逐一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各督查小组要在完成督查后两天时间内,形成书面督查报告,由中院执行局统一汇总,并向中院党组报告。

(四)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各督查组将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未完成任务清单,并在督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向相关基层法院党组反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各基层法院应立即整改落实,各督查组在下一次督查时应重点检查上期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附件:1. 督查人员分组表;

2.“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督查问题清单表;

3. 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表;

4. 执行案件立卷归档要素表。
责任编辑:y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