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雷霆行动”的实施方案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年”,为持续、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决定从2018年3月至12月在全市法院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雷霆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启动时间
2018年3月31日上午10点。
二、启动方式
省法院党组书记、王树江院长亲临达州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指挥部,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远程指挥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省法院领导、中级法院相关领导、执行局干警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各基层法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全体干警、司法警察及有关人员在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参加启动仪式。渠县法院组织干警在室外参加启动仪式。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督导,决定成立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雷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易晓东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
陶先林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运宇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成 员:
李 钧 中院党组成员
周建华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罗 彬 中院副院长
王 勇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袁光彬 中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刘 勇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余世斌 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曾 玲 中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运宇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吴永树 中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徐 刚 中院政治部副主任
唐其安 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处长
赵 旭 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继跃 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闫 刚 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
冯 忠 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继军 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唐亚煌 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熊剑辉 中院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做好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雷霆行动”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督导、信息收集、情况通报及其他日常工作。
四、目标任务
组织全市法院聚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阶段开展集中执行攻坚,95%以上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5%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符合规范要求,营造决战决胜声势,提升执行公信,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和“三升四降”总体目标。
五、工作重点
(一)开展“执行大攻坚”。以推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为重点,举全市法院之力开展集中行动,邀请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见证执行,通过微信、微博、视频直播以及电视、报纸、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打好集中执行长期未结的涉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重点类型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攻坚战,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
(二)开展“失信大曝光”。坚持重大节假日曝光制度,在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前集中曝光“老赖”,以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重点,结合不同被执行人身份、职业等特点,拓展曝光渠道,加大曝光频次,有效提高曝光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做到“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律公开曝光”,扩大声势,强化威慑,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率明显提升。
(三)开展“拒执大打击”。以强化司法惩戒为重点,通过集中限制、罚款、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当事人自诉、法院判刑等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嚣张气焰,树立法律法院权威,充分体现执行工作强制性。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挂帅,确保实效。实行指挥部统一指挥,指挥长分片督导制度,各基层法院应随时向指挥长报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雷霆行动开展情况,各片区指挥长适时带队督导,发现问题,督导整改。
(二)依法执行,确保安全。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执行行动前,要做全做实“四查两报”工作,按照程序规范用好查封、扣押、冻结和纳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开曝光、审计、悬赏等执行措施;执行行动中,对躲避、抗拒执行者,要依法用好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失信联合惩戒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执行中遇到有矛盾可能激化、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或群访情形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执行预案并及时报告,杜绝违反执行和乱执行,确保执行安全。
(三)严格纪律、接受监督。执行活动开展前,要主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联系沟通,确定行动监督人员,每次集中执行活动要确定2名监督人员对执行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全体干警要遵守工作纪律,避免畏首畏尾、推诿扯皮,避免简单粗暴、违规违法执行;要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直接或间接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大力宣传,形成震慑。与电视台、直播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媒体和平台进行有效衔接,实时进行跟踪报道或现场直播。在宣传过程中,注重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的宣传,注重在打击反面典型时,适当宣传主动履行案例。要注重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营造良好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