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达州市达川区美好外国语学校与被执行人四川美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天盟塑料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达州市天盟塑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达州市达川区南外杨柳垭工业小区建筑面积13965.44平方米房产(产权证:达房权证南外字第013936号)和建筑面积2920.7平方米的房产(产权证:达县房权证南外字第017500号)及所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99字第498号工业划拨用地)进行拍卖。经人民法院确定,申请执行人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名单库中选择,委托淘宝网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18年8月 27日10时至2018年8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达州市达川区南外杨柳垭工业小区建筑面积13965.44平方米房产(产权证:达房权证南外字第013936号)和建筑面积2920.7平方米房产(产权证:达县房权证南外字第017500号)及所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99字第498号工业划拨用地)。评估价为:3288.9万元。
起拍价为评估价3288.9万元,保证金为评估价的5%,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8年8月1日9时起至2018年8月1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达州市达川区美好外国语学校系标的实物上的承租人,竞买中在同等价格上享有优先购买权。3、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系拍卖成交后原竞买人悔拍,现重新拍卖按第一次拍卖程序进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竞买人(王刚,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2197803170015)不得参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竞买。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8年8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金穗支行,账号:62284009560076207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 0818-2144667
联系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301号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