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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中院举行2018年度机关部门负责人述责述廉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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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14 15:52:41 打印 字号: | |
  1月9日,达州中院召开2018年度达州中院机关部门负责人述责述廉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易晓东出席会议,驻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王勇主持会议,市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县级干部、中层以上干部、廉政监察员、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全体人员等共计7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省法院拍摄的警示教育片,5名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情况作现场述责述廉,其他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与会同志对全院述责述廉对象作现场廉政测评。

   易晓东院长充分肯定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他指出,总体来看,市法院绝大多数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勇挑重担,严抓善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易晓东院长强调,一要深刻分析形势,增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当前,中院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弱化”“软化”“虚化”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过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来积极有效预防和整治。二要抓住重点环节,找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就要善于抓住重点、举纲带目,切实履行组织领导之责,履行教育管理之责,履行检查考核之责,履行责任追究之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要盯牢“关键少数”,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作用。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必须真管严管长管;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问责;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派驻监督,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工作融合聚力,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工作开展、保护干部健康成长,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和坚强有力的措施,奋力开创法院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为达州加快建设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