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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国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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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30 10:34:2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全国优秀法官:唐旭辉
     唐旭辉,男,汉族,四川达川人,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现任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2017年11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先进个人;2017年12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08年至2013年该同志任民一庭副庭长,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除履行好副庭长管理职责外,勇挑重担,主动办理全庭所有涉信访案件、发回和改判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无一错案,深受上级法院及同志们好评。2013年7月任执行局副局长,办理执行案件,该同志临危不乱,耐心释明,执行手段刚柔并济,其铁的执行手段和司法为民的执行情怀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暖心大叔”。2016年以来,受理案件596件,办结案件511件,结案率高达85.74%,共执行到位标的13845.2万元,无一超执行期限案件。其承办的多起房屋腾退等在辖区内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赞,并多次参与全省、全市法院执行大会战现场执行行动。作为部门中层干部,该同志积极配合院党组有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打造以其名字命名的执行团队品牌和执行工作亮点。

     在廉洁自律方面,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上级和党组决策决定,敢于批评、敢于管人,及时纠正队伍中存在的不良作风和违纪行为,近三年来其工作履职真正实现“零投诉”。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