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执行大会战“劲风行动”取得实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9月5日下午,宣汉县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察委对被执行人唐某(教师、预备党员)、被执行人赵某(村主任、党员)和被执行人某村委会的主任刘某(党员)进行约谈。
下午3点,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和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副主任曹晓彬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对3名人员进行约谈。董中平院长通报了3名被约谈人员涉及执行案件相关情况。曹晓彬副主任和董中平院长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要求他们强化“四个强化、四个自觉”,并语重心长地教育、引导、警示他们,作为教师、干部,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义务,不但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党员形象,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深刻反思,自我警醒,立即纠正错误,务必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
通过约谈提醒,3名被约谈人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积极想办法筹款,按时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