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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法院迅速出击开展“雷霆行动之司法大拜年”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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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21 12:57:1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法院关于加强农民工维权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全国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依法维护农民工、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按照全省法院第八次“司法大拜年”活动安排部署,渠县法院迅速开展 “雷霆行动之司法大拜年”集中执行行动,全院全员参与,行动首日共出警90余人,派出警车10辆,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集中行动通过网易直播、渠县网、渠县法院官方微博全程公开。

渠县法院集中行动首日,共分3个组执行案件28件,执结案件21件;到位金额345.66万元,其中银行扣划327.85 万元,采取措施后当场兑现17.81万元;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公开曝光3人,张贴悬赏公告6人;移送公安协查下落4人,拘传7人,拘留2人,约谈1人;集中发放案款410.70万元,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8.42万元。130万名网友通过网易直播、渠县网、法院微博等关注渠县法院“司法大拜年”执行实况,参与互动交流,强烈支持依法维护农民工、职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渠县人民法院持续用力解决“执行难”点赞。

渠县创智安防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罗某买卖合同一案,被执行人罗某欠原告渠县创智安防有限公司货款和保证金共计3万元,被告罗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行动首日上午,执行人员突击找到罗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其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5千元,并保证按协议支付剩余债务。

王某桦申请执行陈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拖欠工程劳务费和材料款10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作出还款承诺,但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通过“三员”协助(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协助找人查物),找到陈某并拘传至法院,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履行了拖欠的工程劳务费和材料款。

代某英申请执行人廖某强、廖某富、黄某琼、廖某安民间借纠纷一案,廖某强作为本案的主债务人,谎称在外务工,拒不到庭接受执行询问,极力逃避执行。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廖某强后,廖某强仍拒绝履行,法院遂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王某珍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前期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鉴于王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并拒绝交出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汽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2018年,渠县法院全面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坚持每季度集中攻坚与全面精准执行、科技执行、规范执行、阳光执行、创新执行结合,执行质效指标有效提升,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4.7%、终本合格率97.5%、3年平均结案率89.4%、年度内结案率78.6%,执行转破产1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4人、已判刑1人。

责任编辑:y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