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市法院“执转破”案件办案质量,规范执行行为,全力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9月19日下午,达州中院召开第三期学术沙龙活动,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开展学术讨论,中院各业务庭室负责人、达川法院、宣汉法院、渠县法院、开江法院等30余名干警参会。活动由中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曾玲主持,达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东川和达川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江担任主讲人。
首先,王江庭长介绍了目前全市法院首例“执转破”案件——达川法院办理的达州市青山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并结合该院办理该案的实践经验,介绍了案件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破产费用如何保障等具体情况。
随后,邓东川副院长深入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帮助办案人员更好地理解“执转破”案件的背景和原则,并就如何认识破产案件和执行程序的功能作了深入探讨,并认真解答现场干警关于“执转破”案件办理的提问。
此次学术沙龙以案为例,深入解读“执转破”案件办理的原则背景和程序规范,切中要害地解答了执行法官诸多实践问题, 相信对提高全市法院“执转破”案件办案质量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