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开江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该案系我市审结的首例“执转破”案件。
开江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经营工艺品、服装销售、五金、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电电器销售、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的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多年未经营成为僵尸企业,无办公场所,债务数额高达2000万元,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中院执行局发现开江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申请,决定移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018年10月20日,中院裁定受理对开江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成都规一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通过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对开江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
2019年5月27日,经审理查明,开江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连破产管理人费用都无法支付,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的规定,裁定终结开江金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