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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达州法院为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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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05 10:27:27 打印 字号: | |

    “生态兴则文明兴。建设生态文明,关系国家未来,关系人民福祉,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近年来,达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呵护和捍卫绿水青山,为促进达州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推进达州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提供了强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审判模式  提升环资司法水平


    为改变过去环资案件审判相对分散、环资司法保护乏力的状况,达州法院积极探索“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将环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部统一归口到环资审判庭或环资合议庭审判,推进环资审判的专门化、专业化。


    万源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与白沙人民法庭合署办公。市中级法院报经市委编办同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归口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各县、区(市)法院也根据本地环境资源案件情况,分别明确由刑事审判庭、行政庭或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抽调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官组成相对固定的一个合议庭审判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万源法院、宣汉法院、渠县法院、达川法院、开江法院分别在辖区内重点景区设立旅游环保巡回法庭,专门审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旅游案件。


    同时,大力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培训,市中级法院专门开展了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组织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指导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不断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司法水平。


    开展专项审判  发挥司法保护功能


    达州法院扎实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裁决、就地执行”的“四快四就”审判机制。近年来,相对集中公开审判了20余件滥伐林业、非法捕捞水产品、失火犯罪等破坏林业生态资源、渔业生态资源、水生态资源刑事案件;审理涉及环境资源许可、征用补偿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处罚等环境资源诉讼行政案件36件、环境资源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90件;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业、水产品、矿产资源经营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9件。


    通过专项审判活动,既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分子,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又支持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撑好法律“保护伞”;同时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各项环境权益, 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自然资源的民事责任,依法保护环境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功能。


    健全联动机制  增强环保工作合力


    环境资源保护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达州法院十分注重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与环保、旅游、公安、风景区等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系会议,共同研究和总结涉旅游、环保案件审判、调处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探索推动建立环境资源保护信息共享联动、矛盾纠纷化解联动以及环境资源执法联动新机制,形成多元化环境资源治理格局,增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市中级法院加强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生态环保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通知》,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滥伐林木、滥捕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各县、区(市)法院及时与有关部门联合行文,明确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范围、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衔接、刑事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职能分工,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同时,市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沟通协调,就协作配合推进公益诉讼,在案件管辖、证据标准、审理程序及信息通报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在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培训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有力促进了全市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顺利开展。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万源法院开庭审理达州首例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十佳庭审”。


    加强法治宣传  助推幸福美丽达州建设


    环境资源保护,人人有责。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资源,达州法院在加大惩治环资违法犯罪的同时,大力加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宣传。相对集中公开审判刑事附带民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组织及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利用巡回审判车、巡回办案点,巡回就地审理,宣汉法院、万源法院、达川法院还深入辖区内重点风景区和重点江河流域开展法治宣传,震慑犯罪,以案说法,扩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效果。


    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等多种活动,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提供环境资源保护法律咨询;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涉及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报社、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大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保护环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增强生态意识、环保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呵护绿水青山,加强生态环资源保护,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州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