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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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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03 10:05:05 打印 字号: | |
  2019年6月20日上午9:30分,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四川文理学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俞江艳侵害商标纠纷权一案。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资深法官、四川文理学院法学院师生等300余人观摩了庭审。本次庭审达州电视台达州新闻、达州财经联播等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并对法官及旁听学生进行现场采访。

   该案原告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称被告俞江艳经营的火锅店铺的经营标识中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小龙坎”相同或相近的字样,导致消费者在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时产生混淆误认,从而达到攀附原告知名商标“小龙坎”之目的,并以此品牌效益吸引消费者谋取利益。同时,被告在原告取得“小龙坎”注册商标证以后,仍然将带有“小龙坎”字样的名称进行工商登记,并将“小龙坎”作为字号在店铺经营中突出使用。原告认为被告该种种行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起诉至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针对争议焦点双方举证质证,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引起师生的极大关注。

  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为师生提供了难得的校园庭审观摩机会,使同学们零距离接触法庭庭审,是一堂生动而富有成效的法律实践课,进一步宣传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推动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增强了高校师生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保护和尊重自有知识产权,同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及媒体宣传,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对于引导人民群众关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庭审进校园”活动对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氛围,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