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达州市政协副主席廖清江带领民主监督小组深入达州中院调研视察工作。在听取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易晓东关于全市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后,廖清江副主席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
对民主监督工作,廖清江副主席提出四条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定位,增强民主监督自觉。政协民主监督是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一项重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一种“问题导向式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对于推进政策落实,促进作风转变,改进工作,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确保民主监督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收集情况、征求意见、协商沟通等方式,扣紧党政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方案,把依法行使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达州建设、重点提案办理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重点,找出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提出建议。三是要注重方法、讲究艺术,提升民主监督水平。通过扎实的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善于用实例、数据作支撑,切实做到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重”用会议监督,“巧”用调研视察监督,“常”用社情民意监督,用“活”提案监督,用“好”行风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员监督,切实提升民主监督水平。四是要强化协商、双向互动,形成监督联动效应。民主监督小组要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坚持原则,工作主动,知情明政,切实担负起民主监督责任,实事求是,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支持不遮短,提出科学性、针对性强的合理化建议。市中院要站位高、认识深、工作实,加强沟通协调,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周密准备,反映情况,反馈有关落实情况,促进实现民主监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