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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法院多措并举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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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30 09:54:10 打印 字号: | |

复工复产关系国计民生。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达州两级法院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一、强化大局意识 

中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易晓东院长要求,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要依法妥善审理好涉企民商事纠纷,建立涉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实行快立快审、专案专执。要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复工、劳动人民返岗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引导企业破产重整、和解,具有恢复条件的视情况许可复工复产;要深化诉源治理实质化,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充分运用在线调解及“非接触式”办案方式,降低企业法律成本。

二、强化机制建设

通川法院发布《关于应对疫情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八条意见》,对企业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餐饮、旅游、物流等服务合同纠纷,加强与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的诉调执对接工作,提供有效司法指导,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渡过难关。

开江法院制定《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意见》,从诉讼权益、司法救助等方面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渠县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疫情后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后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强化服务保障

宣汉法院深入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开展走访服务,解答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为企业提出法律指导“良方”,并明确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积极为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指导,营造稳定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

宣汉法院在正原微玻纤公司了解复工情况

渠县法院成立专门的调研组,深入渠县经开区调研有序复工复产的法律保障工作,实地走访区域内多家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渠县法院与区管委会召开企业复工复产调研会,形成解决类型化纠纷法律指导建议意见,指导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和矛盾争议于诉前,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渠县法院在新艳服装有限公司调研口罩复产情况

四、强化办案助力

大竹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合伙协议纠纷,为抗击疫情、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文某与徐某合伙经营了一家桶装水经营,现因新冠肺炎疫情,文某提出退伙,要求徐某支付退伙款,并向大竹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原告文某能够考虑疫情的影响,给被告徐某一定的时限,待疫情过后,再由被告徐某支付退伙款。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文某最终同意与被告徐某协商处理,由徐某先启用企业资金复工,疫情过后再处理退伙事宜,文某自愿撤回对徐某的起诉。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