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协议,将共建协作机制,构建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根据协议,双方共建五项合作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定期与临时会议总结交流协作情况、解决紧急重大问题。
信息交流机制
要求双方互相通报重大案件进展、重大专项行动、研究成果与政策措施,使知识产权信息共享。
“大调解”制度
发挥双方职能优势,形成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础、调解和仲裁为补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法律培训制度
通过互相学习、共同学习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队伍素质。
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将依法移送市市场监管局纳入企业信用记录,限定企业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