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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中院举行达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涉黑恶案件审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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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30 15:52:44 打印 字号: | |

930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达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全市法院扫黑除恶“黑财清底”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情况,并发布“黑财清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院扫黑办、中院执行局、大竹法院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四川法治报、达州日报、封面新闻、达州观察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达州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三年总目标,高点站位、精心组织,全员发动、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市治安形势、社会风气、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达州中院扫黑办副主任、刑一庭庭长余兴兵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判处了多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重点关注、影响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累计审结一审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60568人、二审涉黑恶案件24231人,结案率100%,重刑率达51.7%20183月,通川区法院一审宣判全省首例涉恶案件——罗维么、罗召强等人家族恶势力犯罪案,敲响了达州法院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第一槌”。201912月,依法判决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张小林、隆民万等27人涉黑案。2020年,先后宣判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吕显波、王帮奎等37人涉黑案、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贺学江等28人涉黑案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文铭恶势力犯罪集团欺凌在校学生案”入选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达州中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一是坚持抓组织领导,部署推进有力。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一把手”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重大案件亲自过问指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会商,或者直接担任审判长亲自挂帅审理,确保专项斗争不断顺利纵深推进。中院先后26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15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因时制宜谋划扫黑除恶制胜之策。建立完善中院班子成员包片联系、督导机制,对基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实行全覆盖、常态化督导,有效推动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扎实开展。加强业务培训,积极举办和组织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业务培训30场次,培训干警150余人次,实现审判业务骨干培训全覆盖。

二是坚持抓审判质效,依法从严惩处。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领导包案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审判力量;着力应对疫情防控影响,运用“视频连线”“云法庭”等线上手段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7件,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三项规程”,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办案质量。对被告人张万春等人敲诈勒索案等8件涉恶犯罪案件进行审查,依法作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依法判处重刑,保持扫黑除恶高压震慑。坚决推进“打财断血”,依法判处涉黑恶犯罪分子罚金刑共计2727.2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7人,依法判决追缴没收涉案财产近2亿元,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

三是坚持抓线索摸排,提升打击成效。全市法院认真排查近5年已结刑事案件、近3年已结民商事案件,对近3年缓刑、假释、在逃、另案处理人员逐案摸排;并发挥10部举报电话、69个举报信箱的作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共梳理排查涉黑恶犯罪线索76条,全部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全市法院坚持推进“打伞破网”,将挖掘涉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作为必要内容和规定动作,通过办理的涉黑恶案件,梳理排查出“保护伞”线索29条,及时移送纪委监委。

四是坚持抓职能延伸,推动长效常治。助力“行业清源”,针对在办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或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37条,收到回复36条,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司法建议发出数量和回复率排名全省法院第二。《关于加强校园管理和法制教育的司法建议》被评选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强化宣传发动,利用“两微一端一网”发布宣传讯息400余条,向社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经验总结,形成专项调研报告9份,为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和社会基层治理贡献智慧力量。扫黑除恶信息调研工作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

达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唐亚煌对全市法院“黑财清底”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截至9月底,达州法院立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40件,涉案金额1670.86万元,执结34件,执结率85%,实际执行到位1295.85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7.56%

一是落实保障、成立专班,全面开展专项活动。今年5月,中院下发《关于全市法院推进扫黑除恶“黑财清底”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意见》,各级法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黑财清底”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抓好落实,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执行局成立执行专班,配备专门执行力量负责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并根据实际从刑事审判部门、法警部门抽调人员配合组成专业团队强力推进。

二是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扎牢财产处置基础。提前摸排“黑财清底”拟执行案件,对拟执行案件提前确定包案领导,成立执行专班提前介入收集公检法在案查扣冻财产证据,形成提前介入财产清单。对在侦待诉案件,指导公安进行财产查控。梳理公安环节在案查扣冻财产情况,对未尽财产事宜指导公安完善;对审理中案件,为确保黑财分厘必查,建议刑庭承办人下达保全裁定,由执行局保全中心提前完成黑财查扣冻执行行为。会同刑事审判庭共同把好涉案财产基本情况审查关,研究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等基本情况。要求刑事审判部门对涉案财产性质、权属、流向等依法作出明确认定和判决,为后续财产处置到位提供必要条件,奠定坚实基础。对接刑庭梳理黑恶案件首要分子、重要成员、一般成员亲属、律师联系电话,确保与被告人亲属、律师的联络,劝其动员认罪伏法,并告知主动积极缴纳罚金,上交赃物,申报财产。

三是强化查控、整体联动,提升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优势,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监狱等机关,还包括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方面的协调配合,建立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传导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力度,形成执行联动合力。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工作衔接,密切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作配合,高效、优先、精准做好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建立生效判决执行“绿色通道”,实现判决、立案、执行无缝对接,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各部门优先办理,缩短程序流转时间。充分依托信息化网络拍卖手段,在各环节加快推进财产处置进度,做到“四个到位”,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四是挂账包案、强化督导,压实主体责任。全市法院建立涉黑恶案件执行工作台账,适时更新数据,全面掌握进度。对长期未执结案件实行挂账包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逐案查找难点堵点,逐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步骤方法、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逐案清结。市中院对全市案件实行“日督办、周通报、月总结”,并将涉黑恶势力犯罪财产刑案件的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等纳入考核内容。市中院成立督导组对各地“黑财清底”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于执行攻坚不力、进度缓慢的法院,通过通报、约谈、定向督导等方式推动执行工作。 

大竹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包春柳对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吕显波、王帮奎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达州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黄玉沾通报了涉黑恶案件“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两例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