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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护平安 重拳出击稳大局——渠县法院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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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1-05 17:45:36 打印 字号: | |

扫黑除恶护平安 重拳出击稳大局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决策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渠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平安渠县建设的重要牵引,保持凌厉攻势、依法严惩犯罪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始终保持对“黄赌毒”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相关犯罪案件的严打态势,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形成震慑,有效治理社会乱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渠县法院受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九类刑事案件90件288人,审结79件209人,判处罚金153万,严格适用非监禁刑,有效防止形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或犯罪集团。

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陈浩南等5人聚众斗殴案,依法定性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并于2019年8月27日公开宣判,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充分教育释法,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陈良等2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首要分子获刑20年,共判处罚金52万。

今年7月10日,依法对严重扰乱乡村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危害基层治理的杨碧华、刘永全、陈中明恶势力犯罪团伙犯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杨某华犯强迫交易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三被告人七年到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11万元。

依法认定周廷字等35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信用卡诈骗罪、妨害公务罪一案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周廷字获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6万元,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目前诉前指导涉黑犯罪案件2件,正按计划有序开展工作。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工程,主动依靠群众、深入发动群众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渠县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重点案件裁判工作,在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同时,准确掌握专项斗争的司法要求,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办成铁案。

动员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通过院机关和11个人民法庭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在立案大厅连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片;在机关和各人民法庭设置举报箱12个,悬挂横幅24幅,设置展栏展架7个,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册,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27次、进学校8次、进企业2次。

通过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公开网公开相关案件庭审信息和裁判文书80余件,以主流媒体、微博、微信等方式推送宣传信息4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聚焦依法打击和基层治理,完成《扫黑除恶信息专刊》21期,市级采用13期,形成调研2篇,发出司法建议6篇,扩大了工作影响。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边扫边治边建、形成长效机制

渠县法院将“深挖根治”的要求贯穿到审判、执行各环节和全流程,有效拓展审判职能,促进线索摸排关口前移,对近5年来审结的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和涉九大类刑事案件进行摸排2次,共排查出涉群体利益、损害普通群众利益等可能涉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15条、充当开设赌场人员幕后“保护伞”线索1件,移送至县扫黑办及公安机关等处理,并与县市场管理、行政执法、重点乡镇等部门单位形成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长效机制。在审理涉黑恶刑事案件中,充分发挥立案、庭审、巡回审判“三个课堂”的法治辐射作用,强化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案发地干部群众的正面引导,更好发挥基层治理体系作用,把预防犯罪阵地前移,同时,对2件“一案三查”问题线索按规定报送主管部门处置,加快共建扫黑除恶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要求作为攻坚目标,有效服务大局、扩大斗争成果

2020年初,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实施方案,按照“六个围绕”有序推进“六清”攻坚行动,为全面脱贫奔康、平安渠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软环境。在“案件清结”攻坚中,针对中央、省督导组反馈的扫黑除恶共性突出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14项,不断扩大专项斗争成果。细化“黑财清底”攻坚措施,建立联动审执、执行提前介入机制,刑庭、执行局合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全力查找梳理已判决案件的财产线索,对犯罪分子财产实行全面查控,确保生效判决及时、全部执行,最大限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并形成了按时检查、反馈、汇总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