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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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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04 14:46:36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8名(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5名;

聘用制司法警察3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2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职责:从事与审判、执行等有关的辅助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聘用制司法警察职责:负责安检、值庭,押解、看管、收押被告人,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日常工作中的设岗值班、执勤、夜间值班,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的安保值班等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为1830周岁(在1990730日至2003730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年龄为1828周岁(1992730日至20037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184- 15日,将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的《2021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2021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PDF格式发送至中院政治部邮箱dzzyzzb@126.com,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中院按照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考生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发放准考证:中院政治部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20%50%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宣布,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症状,概由本人负责。

4.面试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全部进入面试。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及

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

沟通协凋、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

5.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按规定比例折合形成总成绩,中院政治部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6.其他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scdzzy.chinacourt.gov.cn/公布,考生在考试环节未按时参加相关科目考试,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中院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中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月薪2000/人左右(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七、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中院纪检督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8-2121165)受理违纪行为的举报。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中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考前14天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试期间有隔离观察需要的,不得前往考点。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防疫检查,进入考场前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凡未通过防疫检查或不配合防疫检查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四)招聘咨询电话:0818-2122729

 

附件:1.2021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2021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3.2021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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