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辖区法院受理的大竹县久通煤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达州中青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达州扬华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需指定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将采取公开随机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本辖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在被选定为管理人后,须在破产清算企业住所地设立办公地点,并派驻与破产清算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具备法律、会计等专业水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按要求填写好《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随机选任破产管理人申报表》,并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至指定联系人处。
三、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17:00止。申报机构需到本院提交书面申报表并现场确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公开随机选任破产管理人时间及要求
(一)现场摇号时间:2022年8月8日下午2点30分;
(二)现场摇号地点: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1办公室。
社会中介机构参加现场摇号人员不超过2人,参加人员须出示机构委托书、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现场签字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301号)
联系人:艾华东
联系电话:18282285533
监督电话:0818-2121165
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随机选任破产管理人申报表。
2022年7月29日
附表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随机选任破产管理人申报表
机构名称(盖章) | ||||||||||
机构地址 | ||||||||||
注册资金(万元) | 负责人 | |||||||||
注册执业律师、会计师数量(人)* | 是否设专门破产、重整事务组* | |||||||||
从事破产清算(重整)事务的专业人员数量 | ||||||||||
委托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曾担任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管理人的案件数量(分类表述) | ||||||||||
机构基本情况 | ||||||||||
拟担任破产管理人的简要工作方案 | ||||||||||
其他需要 说明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