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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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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21 16:50:25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川17民初106号

 

本院于2022年9月8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廖细琼、奉洪、陈仕春、赵洪娟、彭玮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纠纷一案。诉讼过程中,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廖细琼、奉洪、陈仕春、赵洪娟、彭玮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30日。

联系人:胡光俊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员额法官

联系电话:0818-3090466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301号

特此公告。

附:1.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2.调解协议

 

2022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dz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