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
唐云玲荣获“全国办案标兵”称号
唐云玲
女,汉族,1969年4月出生,四川开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开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唐云玲同志办案二十余载,所承办的4000余件案件,无任何错案冤案和涉诉缠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5%以上。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将审判工作向基层延伸,以实际行动提升了辖区百姓满意度。
2013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5年被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中共达州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被评为“达州市政法系统十佳忠诚卫士”;2021年被四川省政法委评为“四川政法先锋”和省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