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好”执行机制。深化外部联动,与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等26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6项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失信惩戒,形成信用联合惩戒合力。深化万达开执行联动,与梁平区法院签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指定2名干警专门办理执行委托事务,快速协作委托执行事务798件,郑某申请执行付某民间借贷及劳务纠纷案被达州中院、重庆二中院评为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管“好”执行队伍。制定“为执行人员提供警务保障的暂行办法”和“执行人员轮岗交流办法”,配齐配强执行力量,执行干警占全院总编制的20.98%。建立快速执行机制,将执行查控与执行实施有效分离,彻底打破过去执行人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注重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和教研工作,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严格落实新入额法官到执行局工作要求,将2023年新入额的两名员额法官均纳入执行团队。深化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创新“347”执行工作法,将执行队伍分成2个简案团队和2个难案团队,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91%,结案平均用时58.49天,均位居全市第一。
三是用“好”执行举措。实施“执行攻坚”工程,建立“三预督促程序”,强化执行威慑,提升执行实效。拓宽“线上线下”查控平台作用,破解人难找、财难寻,共查控被执行人财产3189万元。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行为,与达州市拘留所召开“执拘”联动工作交流会,就执行案件难点、焦点进行深入讨论并交换意见,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侦查4件,审结1件,2人被判处刑罚。扎实开展“护航田城之法佑民营企业”“护航田城之利剑行动”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结案件226件,执行到位1479余万元。推进智慧执行APP运用,坚持信息化建设与执行办案深度应用,外出办案现场取证现场留痕率达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