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通川区法院执行局
顺利和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执行过程中
通川区法院后方工作人员收到
前方发来的一手新闻
被告人王某雇原告杨某开车运输修建房屋建筑材料,随后出具欠条表明欠下杨某劳务费33000元,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结清欠款。但到期后,王某未按时偿还,于是杨某将其诉至法院。通川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杨某欠款33000元。案件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杨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执行措施,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1月30日下午,通川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电话,称其在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发现了王某的下落,于是通川法院执行局立马火速组织干警10余人前往所在地执行。
干警即将到达王某的房屋时,突然一阵狗吠。王某见到执行法官来到家中,心生恐惧,“走投无路”的王某竟然反身跳上身边堰塘里的小木船上,“三下五除二”将船划到了岸的另一边。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被执行人王某声称自己在外地还有几十万元的债权,因尚未收回,所以暂时没办法偿还申请人的钱。如果申请人可以等他一段时间,自己把堰塘的鱼卖了可以偿还一部分债务。申请人杨某听闻后,表示可以商量,得到申请人的肯定后,王某自行将船划回了岸边,双方面对面进行一番协商后,当场达成和解。